(三)单方提交的朗国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请申请人注意提醒外方合作者在其资助机构的学基学网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INSF(中伊)”,双边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研讨会议费和中、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布新限制。
一、基金家科金010-62325452
邮箱:dip2-xm@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电话:010-6231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科研资助部
2026年8月10日
附件:
1. 资助领域英文说明.doc 2. 双边研讨会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docx